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2.1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相应资质,证照齐全有效,具有良好信誉和诚实商业道德,履约情况良好。
2、投标单位在资金、人员、技术、设备、安装、维修等方面具有自身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条件,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成功经验。
3.本项目质保期为2年。
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因报告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或不予批准项目或不受理等情况。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2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2.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2.4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在踏勘现场中招标人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一切以现场勘探的数据为准,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法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委托书)
5.投标函;
6.投标报价单;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含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
9.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因报告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或不予批准项目或不受理等情况的声明;
(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
1.3.2投标报价
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总价方式报价。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需修改投标报价,按有关要求修改报价。
1.3.3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为 (略)天。
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3.4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四、投标1.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1.4.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4.4开标中标1.4.4.1 开标
根据前附表须知。开标时,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满3家的,则正常开标;若投标人不满三家,只有2家的,则进行竞争性谈判,若投标人只有1家,则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1.4.4.2 中标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4.4.3签订合同
1、中标人与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提供符合行业规范的合同模板)。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予以赔偿。
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三、投 标 函
致:
根据贵方的投标文件要求,授权代表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根据已经收到的:(略)
2、我单位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天内完成任务。
3、投标单位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有关澄清和补充说明(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四十五天为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如果中标,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
5、我方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所有规定。
6、我方愿意向招标单位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文件有关的其他资料。
7、我们已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出现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招投标法规定的情况;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担保,招标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单位。
9、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略)、我方同意提供按照招标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略)、投标单位确认本招标文件限定的投标时间不影响我们正常编制投标文件。
(略)、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签订的合同来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以及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略)、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给予惩罚。
投标响应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授权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3、评标结束后,按规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中标单位撤回其投标或因故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协商后另行决定。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