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略)〕第(略)号、〔(略)〕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略)〕第(略)号文规定、〔(略)〕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
[(略)](略)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略)其它要求(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略)号文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略))(略)号文、苏建招函〔(略)〕(略)号文执行。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建但满足要求)、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5)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略)年4月-(略)年9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6)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3.(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略)】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4.评标办法:(略)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 分监理方案:(略) 分项目管理机构:(略) 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7 分类似工程业绩:7 分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略)□ 方法二:(略)□ 方法三:(略)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略)%、(略)%、(略)%、(略)%。■方法四:(略)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略)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略)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最高投标限价B= (略)万元。(本项目选择方法四)除确认评委评审和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3 | 投标报价((略)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略) |
监理方案((略)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 |
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 |
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 |
安全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措施及方法 | 2 |
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措施及方法 | 2 |
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3 |
技术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5 |
注:(略)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项目监理机构((略)分) | 总监理工程师(6分) | 1、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满十年及以上的得2分,十年以下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时间为准);2、取得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3、取得土建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注:(略) | 6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略)分)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配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if !supportLists]1、[endif]本工程须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机电专业),监理员不少于1人,满足上述要求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得2分,最多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2、上述监理机构中(总监理工程师除外):2.1每有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2.2每有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3、上述监理机构中(总监理工程师除外):3.1配备的人员中每有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3.2配备的人员中每有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3.3配备的人员中每有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略)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略)2)专业以注册证书或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或监理考试合格证书或学历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近六个月((略)年4月-(略)年9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4)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相关证书等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 | (略)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7分) | 1、自有检测设备:(略)2、有一定试验设备(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有与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或投标人自有专业检测单位得2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或无自有检测单位的得0分。注:(略) | 7 |
类似工程业绩(7分) | 1、企业业绩(4分)(略)年1月1日至今,监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略)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2、总监业绩(3分)(略)年1月1日至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略)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3分。说明:(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工程合同信息表、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3)工程造价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标明的工程造价为准。(4)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得分。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5)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6)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7)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不重复。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