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技术标:(略)(略)分商务标:(略)(略)分项目管理机构:(略)分企业实力:(略)分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略)分) | 1.总平面设计((略)分) | (1)布局是否科学合理、充分考虑远期发展。(2)交通流线是否流畅、便利。(3)功能分区是否合理。(4)配套用房是否考虑齐全、分布合理。 |
|
| 2.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方案((略))分 | (1)建筑方案的布局合理、空间张弛有度、图纸完整,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设计任务书要求;(5分)(2)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经济、安全可靠,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设计任务书要求;(5分)(3)给排水方案的合理可行、系统先进,造价经济。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设计任务书要求;(5分)(4)电气方案的合理可行、系统先进,造价经济。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设计任务书要求;(5分)(5)供暖、空调、通风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系统先进,造价经济。主要材料设备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5分) |
|
| 3.立面设计((略)分) | (1)建筑风格能否与周边取得和谐关系。(2)建筑立面色彩,材质,肌理是否美观。 |
|
| 4.方案效果图((略)分) | 效果图是否清晰,细节是否丰富,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反应建筑的色彩、肌理、材质、体量、空间关系。 |
| 注:(略) |
2 | 设计费报价((略)分) | 报价评审((略)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略)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略)%(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注:(略) |
| 注: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3 | 项目管理机构((略)分) | (1)项目负责人(6分) | (1)项目负责人(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非厂房)设计业绩的(合同内需体现工作内容包含施工图阶段设计),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略)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有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同一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
|
| (2)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6分) |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高级职称的得1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职称的得1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备高级职称的得1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具备高级职称的得1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5、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且具备高级职称的得1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高级职称的得1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上述人员职称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分;上述人员不重复计分) |
| 注:(略) |
4 | 企业实力((略)分) | (1)投标人类似业绩((略)分)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非厂房)设计业绩的(合同内需体现工作内容包含施工图阶段设计),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略)分。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略)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有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 |
|
| (2)获得奖项(6分)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建筑工程(非厂房)设计项目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类奖项的,获得省级(含)及以上奖项的,每有一个得2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每有一个得1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此项最高得6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等级获奖计算,不重复计分)注:(略) |
| 注:1、设计类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奖项、表彰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