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按Ⅰ级标准整治长沙枢纽至城陵矶(略)km航道,按(略)吨级标准建设长沙枢纽三线船闸,配套完善支持保障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整治长沙枢纽至城陵矶 (略)km 航道;
(2)建设长沙枢纽三线船闸;
(3)完善航道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岳阳锚地服务区和长沙水上服务区船员服务楼船闸调度室,提质改造航道监控分中心、长沙处、湘阴处、岳阳县处等航道站房,完善航道设施设备和信息化建设。对许广高速湘江特大桥、湘阴湘江大桥、岳阳洞庭湖大桥按照一级航道标准布设防撞设施,对沿线净空尺寸达不到(略)m净高的桥梁设置预警设施。
2.2 招标范围:
由于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建设内容调整,新增斗米咀护滩工程,部分疏浚区域涉及国家湿地公园及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原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①组织工程调查分析、制定工作方案、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等;
②为论证、听证(即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完成《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③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等所需的相关服务以使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并获得批文;
④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2.4 标段划分:(略)
2.5 技术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日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取得相关管理部门备案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
3.3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担过1个及以上水运工程类(航道或船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业绩(业绩计算以批复时间为准);
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环境保护咨询工作经验;上述人员应均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社保缴费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略)年 (略) 月 (略) 日至(略)年 (略) 月 2 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售卖)每日上午9:(略)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4.2.1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4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提供委托合同和批复文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4.2.5提交报名资料一份:(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 (略) 月 (略) 日(略)时(略)分,地点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略)号)6楼开评标室((略)室)交招标人签收。
5.2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8、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电话:(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执行机构:(略)
驻地地址:(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