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注:(略)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最多不超过(略)页,最少不低于 (略) 页。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否则评委应予以说明。 |
2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之外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进行评分:(略)注:(略) |
3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略)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的建筑面积不低于(略)万平方米且金额不低于4.4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加 1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注:(略)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略)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的建筑面积不低于(略)万平方米且金额不低于4.4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加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 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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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对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说明):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金额、工程规模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够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所承接的项目,否则不予加分。3、投标人工程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业绩为同一个业绩时不得重复加分。4、资格条件中的类似业绩与本加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5、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入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链接或链接的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的或模糊不清的,视同未提供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