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镇河下社区零星维修小微工程((略)-(略)年)
(限额以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儒林镇河下社区零星维修小微工程((略)-(略)年)(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河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集体资金:(略)%,私有资金: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儒林镇河下社区零星维修小微工程((略)-(略)年)
2.1.1建设地点:儒林镇河下社区
2.1.2建设规模:儒林镇河下社区建设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含)-5万元(不含)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配套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2.1.3合同估算价:约(略)万元
2.1.4工期要求:1年(或累计单项合同履行价款达到(略)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计划开工日期:(略)
2.1.5其他: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控制费率为(略)%。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控制费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计费基础为零星维修小微工程预算价。
2.2招标范围:儒林镇河下社区建设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含)-5万元(不含)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配套设施零星维修项目,详见具体工程工程量清单。
注:(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略)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获取方式:(略)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略)),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评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https:(略)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邮箱:(略)
招标文件相关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