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肥西县***5台车辆转让(二次) |
项目编号 | (略)GSCQ(略) |
委托方 | 肥西县***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公告及报价单递交 | 公告期:(略)年(略)月1日始至(略)年(略)月(略)日(略):00截止。报价方式:(略)报价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30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本项目拟处置资产为肥西县***5台车辆整体打包转让,转让车辆以实物现状移交,标的车辆行驶里程以里程表显示的实际数值为准,转让车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委托方不提供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和保证,受让方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问题,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承担。详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本次转让标的以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的资产为限(详见附件)。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合肥市鑫苑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略)-1《评估意见书》,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
转让底价 | 2.(略)万元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登记及竞价。 |
三、转让条件 |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2.转让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补办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其办理,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补办证件、更换牌号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车辆,车辆运输及费用由受让方负责。3.转让车辆除交强险以外的保险均不过户。4.转让标的违章罚款及交通事故责任,车辆交接日前的由转让方承担,车辆交接日后的由受让方承担。5.本次标的转让不含车牌号,转让成功的车辆办理过户时,受让方必须重新选择号牌,不得继续保留和使用原号牌,原号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处理。6.如涉及车辆报废、回收、车辆户籍注销等手续,受让方须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7.受让方须在委托方指定的车辆停放场地进行验收和交接标的,不得在委托方场地对标的进行分解、拆解等,受让方须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工作。受让方须服从委托方安排并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拖运完毕,车辆交接后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拆解、清场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车辆交接后的交通安全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8.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等手续。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略)(略).受让方须去除警用标识标牌后,方可上路行驶。(略).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1、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满足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且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注:(略)2、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按意向受让方报价与转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受让方。3、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4、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情况的处理:(略)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交易主体库及项目登记 | [if !supportLists](1)[endif]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if !supportLists](2)[endif]报名单位需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按公告要求上传相应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报名及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if !supportLists](3)[endif]参加本次竞价的意向方需熟悉竞价规则及意向方法 ,并在竞价开始时间前做好准备进入竞价大厅等待竞价开始,若由于意向方遗失密码、操作失误或因意向方计算机设备、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无法竞价或竞价失误,自行承担相应后果。[if !supportLists](4)[endif]本项目竞价公告视为最终成交双方合同的一部分。[if !supportLists](5)[endif]潜在投标人/竞价人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略)[if !supportLists](6)[endif]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竞价人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竞价文件。本项目的竞价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转让方/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竞价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if !supportLists](7)[endif]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竞价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略)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活动。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3.本项目为网络一次性报价。重要提示:(略) |
注:(略) |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略)《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略)《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略) |
交易保证金 | 1.交易保证金金额:(略)2.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在合同签订并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3.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4.经委托方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5)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确认书》的(6)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支付合同价款的。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异议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投诉。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受让方应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前一次性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略)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1.(略)%;超过(略)万元至(略)万元的部分,为1.(略)%;超过(略)万元至(略)万元的部分,为1%;超过(略)万元至(略)万元的部分,为0.(略)%,超过(略)万元至(略)万元的部分,为0.(略)%;(略)万以上的部分,为0.(略)%。交易服务费不足(略)元的,按(略)元收取。若受让方未按照前述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可从其交易保证金中抵扣。 |
七、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2.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3.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略)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八、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1.地址位于:(略)2. 统一踏勘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3.踏勘联系人:(略)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略) |
技 术 支 持 | 联系电话:(略)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略)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