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略)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YJBTSB-(略) | 同时具备: 1.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为所采购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提供进口设备的应为该设备进口商或该设备进口商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 |
注:(略)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YJBTSB-(略) | 近3年累计销售同品牌、同类的稀浆封层车、纤维同步碎石封层车数量各不少于6台。 |
注:(略)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3、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则其提供的制造厂商的业绩属于有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授权经销商/代理商的业绩不属于有效业绩。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不能以其子公司的名义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略)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 | 信誉要求 | YJBTSB-(略)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 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注:(略)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写《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标段 | 企业财务要求 | YJBTSB-(略) | 近三年((略)年、(略)年、(略)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略)万元,且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均不少于 (略) 万元。 |
注:(略)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 标段划分一览表序号 | 标段 | 货物名称 | 采购数量(台) | 技术参数(技术性能指标) | 1 | YJBTSB-1 | 滑移装载机(带清扫器、铣刨器) | 7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2 | 装载机 | (略) | 3 | YJBTSB-2 | 随车起重运输车 | 7 | 4 | YJBTSB-3 | 护栏抢修车 | 7 | 5 | YJBTSB-4 | 高速清扫车 | 3 | 6 | 吹扫机 | 7 | 7 | YJBTSB-5 | 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 | 7 | 8 | YJBTSB-6 | 防撞缓冲车 | (略) | 9 | YJBTSB-7 | 除雪车(液体洒布,加配绿化修剪装置) | 7 | (略) | YJBTSB-8 | 抛雪机 | 9 | (略) | 清雪机 | (略) | (略) | YJBTSB-9 | 沥青保温箱 | 7 | (略) | YJBTSB-(略) | 雪铲 | (略) | (略) | 撒布机 | (略) | (略) | 雪刷 | (略) | (略) | YJBTSB-(略) | 铣刨机 | 4 | (略) | YJBTSB-(略) | 摊铺机 | 4 | (略) | 小型压路机 | 7 | (略) | 胶轮压路机 | 4 | (略) |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 | 8 | (略) | YJBTSB-(略) | 稀浆封层车 | 2 | (略) | 纤维同步碎石封层车 | 2 | (略) | YJBTSB-(略) | 破冰机 | (略) | (略) | YJBTSB-(略) | 汽车起重机 | 2 |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 (1)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 5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略) | 6 | 报价唯一 |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 7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8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9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有效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略)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为所采购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提供进口设备的应为该设备进口商或该设备进口商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应附:(略)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略)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YJBTSB-9标段:(略)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4、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则其提供的制造厂商的业绩属于有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授权经销商/代理商的业绩不属于有效业绩。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略) | (略)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 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5、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写《信誉情况承诺函》。 | (略) | 财务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YJBTSB-9标段:(略)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略) 注:(略) | (略)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略)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及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个代理商(多于1个)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 (略)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报价超过分项限价。 | (略) | 交货期 | 投标函未填写交货期或填写的交货期低于“按招标人要求执行,预计自合同签订后(略)天内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的要求。 | (略) | 交货地点 | 投标函未填写交货地点或填写的交货地点不是“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拟定交货地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最终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的交货地点为准。” | (略) | 偏离 | 投标人在“商务和技术偏差”中填写的拟供设备技术参数低于或劣于对应的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带★技术参数(技术性能指标) | (略)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或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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