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略)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 分施工组织设计:(略) 分业绩:2 分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略)2、投标报价评审方法:方法五:(略)评标基准价=(A×(略)%+B×(略)%+C×(略)%)×KA=最高投标限价×((略)%—下浮率△);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略)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略)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B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系数K的取值范围为:(略)下浮率△的取值范围为:(略)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满分(略)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1.5分,每下浮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基准价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2
| 施工组织设计(满分(略)分、暗标) | ⑴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⑵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⑶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⑷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4篇幅,总页数不得超过(略)页(单面为1页),每超过1页扣0.(略)分。⑸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专有标记等。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总体概述:(略) | 1.4-2 | 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得1.4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0.6分,最高得2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需符合本项目的区位特征及周边环境等,符合项目施工要求 | 1.4-2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合理的,得1.4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0.6分,最高得2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实施要求和保证措施 | 2.1-3 | 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得2.1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9分,最高得 3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制定合理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1.4-2 | 制定了合理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得1.4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6分,最高得 2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制定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实施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2.1-3 | 制定了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得2.1分;全面、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9分,最高得3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制定合理的设备调试方案且切实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 | 1.4-2 | 制定了合理的设备调试方案应用计划,得1.4分;切实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6分,最高得2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质量技术保证措施 | 0.7-1 | 制定了合理的质量保证计划和各阶段的质量保证措施,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 0.7-1 | 制定了合理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得 0.7分;安全措施及扬尘防治措施齐全,环境卫生管理及标准化管理到位的,加 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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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业绩(满分2分) | (1)自(略)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新建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2)自(略)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新建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注:(略)②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体现的建筑面积不一致的,则以合同为准。③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④上述业绩与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为同一项目的,该业绩不得分。上述业绩为同一项目的,不重复计分,按1分计取。 |
4 | 投标报价合理性(满分1分) |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略)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略)%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1%)以上的,有一项扣0.(略)分,最多扣1分。说明:①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②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③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
定标方法:(略) |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被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定标标准为:(1)企业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利税额、财务状况、纳税情况;(2)企业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3)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4)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5)投标人拟派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6)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略)(7)价格因素;(8)其他材料。(9)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②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③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④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⑤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⑥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考察期间,如中标候选人在约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能到场,视同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定标委员会在完成定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招标人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 |
其他说明:1.定标因素相关材料,投标人应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投标人应提供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2.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最多前7名(若有效投标人数>7名,则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7名;若有效投标家数≤7名,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3.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不具备竞争性,则重新招标。4.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招标人将继续进行定标,不再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中标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