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开发区江山鼎7号楼租赁住房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开发区江山鼎7号楼租赁住房装修工程已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开发行审备((略))号,代建单位:江苏炜赋集团天鹏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南通金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开发区江山鼎人才公寓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开发区源兴路北、常青路西,耀江广场西。 2.1.2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为(略).(略)m2。 2.1.3合同估算价:约(略)万元 2.1.4工期要求:(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的室内装修、安装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③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略)〕第(略)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④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略)] (略)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归集)时,按苏建建管((略)) (略)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略)】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根据苏清办【(略)】(略)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年(略)月(略)日9 时 (略)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 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略)-(略),邮箱:(略)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招标单位地址:(略) | 招标代理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略)年(略)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