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东方市琼西中学艺术楼设备购置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琼西中学艺术楼设备购置项目已纳入学校(略)年年度预算,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略)〕(略)号)的规定,因该项目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现依法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选定。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琼西中学艺术楼设备购置项目
二、建设地点
东方市琼西中学校园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东方市琼西中学
四、工程概况
(一)建设内容:(略)
(二)工程建安费暂定价:(略)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于(略)年(略)月7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六、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转包;
(4)本项目以包为单位投标,投标人须对包内整个品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七、评选现场需提供以下资料
(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不需要查验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以上材料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查验原件,报名材料需胶装订册。
(2)报价函(报价函另单独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格式自拟)。
八、施工单位选聘招标控制价及评标方式:
(1)本次选聘控制价为:(略)
(2)评选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报价下浮率浮动为0(不含)~(略)%(不含),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施工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选定施工单位,如低报价中还出现相同者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及结果公示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十、选聘人
东方市琼西中学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