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青塘湖及环湖路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连江县青塘湖及环湖路工程(监理)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连发改复函〔(略)〕(略)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建设规模: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略)-(略))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档案归档(包含缺陷责任期应尽的义务)的相关工程服务,具体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略)-(略))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档案归档(包含缺陷责任期应尽的义务)的相关工程服务,具体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略)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略)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略)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略)
2.7. 质量要求:(略)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略)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略)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略)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略)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略)]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略)]2号)的要求执行。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略)-(略) (略):(略)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根据闽发改规[(略)]7号文件要求:(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略)
上发布。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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