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亭城观澜里项目北区楼栋公区装饰装修及北区室外附属工程施工的澄清答疑
项目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亭城观澜里项目北区楼栋公区装饰装修及北区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作如下答疑:
一、在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略).(略)提出【招标人视项目销售情况以滁州市亭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旗下住宅或商铺以委托代售金额形式,作为本项目的款项支付,中标人承诺在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代售金额(项目未竣工前按合同金额的 (略)%作为代售目标,最后批次进行总额调整)为本工程实际工程款金额的 (略)%。代售房单价按照备案价的 (略)%执行。】要求。 现在全国房地产行业低迷,滁州市多数房企以大幅降价为促销手段来达到去库存的目的。市场上的住宅或商铺的销售单价明显低于政府部门的备案价。招标文件中要求总包单位代售房产以备案价(略)%是否过高?严重影响到投标人的成本测算和竞标报价。 建议代售房单价按照市场上住宅或商铺的实际销售价来执行。
回答:(略)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滁州市公管局、住建局均鼓励接受联合体业绩奖项,请问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业绩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回答:(略)
注:(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