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街道谢溪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对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街道谢溪头社区宝树芳苑1幢(略)号至(略)号招租项目(资产资源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街道谢溪头社区宝树芳苑1幢(略)号至(略)号招租项目;
二、项目编号:闽徽漳招字【(略)】(略)号;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了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合作社的集体经济,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街道谢溪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址在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街道谢溪头社区宝树芳苑1幢(略)号至(略)号,总面积为(略).(略)㎡的村集体资产,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本项目的资产资源数量,如下:
| 序号 | 房产名称 | 面积(㎡) | 备注 |
| 1 | 谢溪头社区宝树芳苑1幢(略)号至(略)号 | (略).(略) | |
| 总计 | (略).(略) | |
四、投标底价:
1、本项目的投标底价按8年租金总价进行报价。
2、投标底价:本项目按租金为¥(略)元/㎡/月,每月租金为¥(略).(略)元/月;每年租金为¥(略).(略)元/年,8年总租金合计:(略)元。
3、租赁年限共计8年(包含3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五、投标人资格:
本次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合法经营、资信良好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诚实守信者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每1人仅限报名1次,每人只有1个投标权(1个投标号码);
3、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需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下午(略):(略)
4、投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己承担债权债务,一切税费等自负(包括水电、工商营业执照年检等费用),安全责任事故自负,不得从事违法危险品经营。承租时间内承租方负责该用房的(水、电、网络、物业等费用)。
5、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六、租赁年限:(略)
七、公告时间:(略)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3、开标地点:芝山街道社区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地址:(略);
4、逾期送达的(指在(略)年(略)月(略)日下午(略):(略)
九、评标办法:(略)
十、报名方式: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福建闽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大恒城市之光(略)幢(略)室)进行报名。
2、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略)
十一、注意事项:(略)
十二、联系方式
委托人:(略)
联系人:(略)
代理单位:(略)
联系人:(略)
监管中心:(略)
联系人:(略)
十三、保证金账户:
1、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略).(略)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下午17:(略);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转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且必须由投标人本人的银行卡账户或企业单位报名的需由其基本户转账缴交,方可生效及参与投标。
4、招标人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街道谢溪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略)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墩支行;
账号:(略)(略);
投标人须在(略)年(略)月(略)日下午17:(略)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至指定账户。非中标人在开标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租赁合同且缴纳履约保证金后 7个工作日天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款项(第一期租金)时,须一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该履约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后方可无息退还,且不能抵扣租金。
若因中标人原因不签订或不履行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第二名递补,第二名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并缴纳第一期租金时,需同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以此类推。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街道谢溪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公示栏上同时发布。
委托人:(略)
代理单位:(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