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交易方式 1、公告期限内,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通过初步审查(详见评审文件),则该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如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意向承租方,通过综合评审打分,得分最高者为最终承租方。如采取综合评审方式进行,由专家对承租方资格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承租方按公告要求时间提交评审文件)。 2、报名及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截止前((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2)意向承租方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评审文件(评审文件格式从报名手续中下载),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3)评审文件递交地点:(略) (4)意向承租方逾期送达的评审文件,招租方将予以拒收。 二、其他要求:(略)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现场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了解水、电、暖、消防、附属设施设备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招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押金支付: (1)交纳时间:(略) (2)押金金额:(略) (3)押金形式:(略) (4)押金期限:(略) 3、 租金支付方式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4、如因承租方装修改造不当、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方保证租赁期间守法合规使用,不利用所租赁的标的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和行为产生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和负责,与招租方无关。标的承租人承租后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用途合理使用该房产。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产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略) 7、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略) 8、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产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的行为。 9、税费的负担:(略) (略)、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略) (略)、承租相关其它内容详见评审文件,承租相关其它条件及各方权、责、利等内容以招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招租公告》中公示、披露的其他情况、条件以及《承租方须知资料表》中披露的其他条件等内容须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承租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略)、标的房产租赁期间如因政府征收、征用、出卖、开发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终止的,则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同时招租方保留根据自身需要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房产的权利,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上述情形租赁合同终止的,承租方需无条件搬出并交还该房产,招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所有已投入费用及其他损失,当年已缴纳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期限进行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