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物系活畜,可能存在自然更替、健康状态不良等情形,最终以实际存活数量及实际交接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为放养于兴安盟科右前旗绿水村的2匹退役军马,其中1匹为(略)年5月出生的黄白色骒马,另1匹为(略)年5月出生的枣红色骟马。最终交割以现场活体实物为准,受让方须进行实地勘验。若本次转让的活体标的在交接前发生死亡的情况,则转让方按实际情况相应退还成交价款。发生部分死亡的,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2、标的勘验时间:(略)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验,未勘验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受让受让标的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自行做好标的交易后的防疫、安全工作。 4、双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标的的数量等关键信息。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看管饲养,交接后看管饲养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装卸、运输、饲养、管理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接完毕后转让方不对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公告要求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