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招标范围:(略) 工作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5)参与交付后质量投诉受理及回访。 2.4 监理服务期:(略)(略)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略) 2.6 标段划分:(略) 2.7 质量要求和目标:(略) 2.8其它:(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在本工程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有在监工程,且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 (略) 号)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9 业绩要求:(略)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注:(略) 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委托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 ③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指标或者要求的,则须另出具经委托人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④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中获取,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略)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3.(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其他要求:(略)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分 监理方案:(略)分 项目管理机构:(略)分 类似工程业绩:4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三:(略)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基准费率保留百分数的小数点后四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费率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3 | 投标报价 | 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略)分;有效投标费率中,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差(即投标费率减评标基准费率),每增加0.(略)个百分点(指费率)扣0.3分,每减少0.(略)个百分点(指费率)扣0.1分,不足0.(略)个百分点(指费率)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略)分 | 监理方案(满分(略) 分,暗标) | 质量控制方案 | 监理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原则、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内容和要点、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质量控制保证措施; | 2.8-4分 | 进度控制方案 | 监理进度控制的依据和原则、进度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程序、进度控制内容和要点、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 | 2.8-4分 | 投资控制方案 | 监理投资控制的依据和原则、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程序、投资控制内容和要点、投资控制方法和措施; | 2.8-4分 | 安全控制方案 | 监理文明施工、安全控制的依据和原则;文明施工、安全控制目标;文明施工、安全控制程序;文明施工、安全控制内容和要点;文明施工、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 | 2.8-4分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合同管理的依据和原则、内容和要点、重点和难点、方法和措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案;信息管理的依据和原则、流程、内容和要点、方法和措施、资料的归档和管理等; | 1.4-2分 | 其它内容 | 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等; | 2.8-4分 | 注:(略) (2)每个评审项上传文档页码数均不得超过 (略) 页,每超过 1 页的,扣0.(略) 分,直至该部分分值扣完为止。 (3)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 项目监理机构 | 项目总监 |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或发证日期为开始日期,以投标截止日为截止日期计算):(略) | 6分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略) (2)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略) (3)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略) (4)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略) (5)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的得1分;具有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 | (略)分 | 注: ①上述评分项,须提供相应人员的对应的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注册证书均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否则对应评审项不得分。 ②如投标人提供拟派人员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 该电子证书无效,该注册建造师证书对应分值不予加分。 ③以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在本项目中跨专业兼任。 | 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自(略)年(略)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的监理项目,每增加一个上述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4分。 | 4分 | 注:(略) ②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指标或者要求的,则须另出具经委托人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该业绩与资格审查的总监业绩若为同一项目,该业绩不得分。 | | | | |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各投标人须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6万元。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4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缪卫国,相关负责人为:周广宇。 9.5该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夏伟,联系方式:(略)。 9.6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略)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联系电话:(略) 9.7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