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对六安市中医院过渡季节空调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拟购数量:(略)
四、标书费:(略)
五、开标地点:(略)
六、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七、参选文件有效期:(略)
八、履约保证金:(略)
九、公示网址:(略)
十、采购限价:(略)
十一、采购方式:(略)
十二、服务期限:(略)
十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中央空调安装及售后服务或具有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A类或B类或D类Ⅲ级及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相关证件:(略)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以上资格文件成交后提供原件查验。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四、报价文件接收: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报价文件送达地址:(略)
十五、联系事项:
采购咨询:(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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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中医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