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略)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股东名册(章程或工商部门证明);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承诺函(公告附件); 5.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函(公告附件); 3.其他材料。 三、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备查文件 1.江苏车驰汽车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深圳市车驰豪鹏汽车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深圳市车驰豪鹏汽车有限公司的职工名册,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关于职工安置方案和安置补偿、抵押、对外投资证明以及对外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4.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润华房地产资产评估(镇江)有限公司润华评报字[(略)]第(略)号资产评估报告) 5.评估结果核准通知书:(略) 6.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略) 7.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略) 8.镇江市企业产权转让底价测算表 9.深圳市车驰豪鹏汽车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 (略). 江苏车驰汽车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 (略).转让方案 (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略) (略).深圳市车驰豪鹏汽车有限公司(略)年(略)月的财务报表 (略).转让合同 (略).进场交易登记表 (略).转让标的专项审计报告(镇安立诚专审[(略)]第(略)号) (略).受让方资格条件备案表 (略).江苏车驰汽车有限公司法人、经办人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