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MASZB-QY-(略)-(略) |
项目名称 | 年陡镇常韦村观音山防火隔离带项目 |
采购人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年陡镇常韦村村民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资金自筹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经开区(示范园区)年陡镇常韦村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为年陡镇常韦村观音山防火隔离带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开辟防火隔离带通道、土石方挖填平衡、隔离带压实满足通车要求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略)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
质量要求 | 合格 |
采购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付款方式 | 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经审计后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略)%,剩余3%作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最高限价 | (略).(略)元(其中暂列金额/元) |
下浮比例及成交价 | 按项目最高限价下浮(略)%即为成交价; 成交价=【最高限价-(暂列金+暂估价)】*(1-(略)%))+(暂列金+暂估价) 成交价为:(略).(略) 元。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部分不下浮)。 |
供应商单位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4、已从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资料(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相关附件)。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
获取资料 | 1、资料获取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获取采购资料时须提交的资料: (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在职人员并提供(略)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须备注联系方式和邮箱号,若法人代表的话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函); (2)企业营业执照; (3)有效的资质证书;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有效的项目经理证书; (6)“信用中国”网址里的信用记录截图; 注:(略) 5、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经查证属实,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已确定为成交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if !supportLists]>1、 [if !supportLists]>2、 |
成交原则 | 成交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资料获取截止时间前成功获取资料的供应商中摇号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if !supportLists]>(1) [if !supportLists]>(2) (3)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供应商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大于或等于(略)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略)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略)家且大于或等于(略)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略) [if !supportLists]>(3) [if !supportLists]>(4) |
合同文本 |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日,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文本现场获取,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
特别提示 | 1、成交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间截止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最高限价,一旦成交,采购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最高限价提出的任何异议。 3、参与的供应商单位获取资料后,可以放弃本次开标,但必须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投标的供应商单位接受本次采购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成交价的1.5%支付,不足(略)元按(略)元收取。 |
联系人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招标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