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略)年香城镇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以《关于下达(略)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鲁农建字〔(略)】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标段划分:(略) 4、工程概况:(略) 5、招标人:(略) (1)联系地址:(略) (2)联 系 人:(略) (3)联系电话:(略) 6、招标代理机构:(略) (1)联系地址:(略) (2)联 系 人:(略) (3)联系电话:(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2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2.5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山东省(省级)及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方式:(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略)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