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长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略)]E(略)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长泰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招标人为福建长泰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项目规模及内容:
项目拟对长泰区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综合整治,为解决长泰区耕地不足的问题,增加耕地保有量和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本项目总规模为(略).(略)公顷((略).(略)亩),其中补充耕地(略).(略)公顷(水田(略).(略)公顷,旱地(略).(略)公顷),旱地改水田(略).(略)公顷。涉及武安镇、岩溪镇、陈巷镇、枋洋镇、坂里乡、古农农场、长泰经济开发区、林墩办事处、马洋溪生态旅游区等9个乡镇(场、区、办事处)。经整治后实现可种植耕地(略).(略)公顷((略).(略)亩),其中水田(略).(略)公顷((略).(略)亩),旱地(略).(略)公顷((略).(略)亩)。项目主要涉及土地平整与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及后期管护等。其中,其他工程主要包含补充耕地作物种植,水稻等水生作物种植面积(略).(略)公顷和旱地种植(略)公顷。
本项目立足资源禀赋,按照稻菜轮作模式,引进水稻、水果玉米、有机花菜、红薯(蜜薯)等优良品种,实现种植区绿色高质高效持续发展。
2.2 招标范围:(略)
2.2.1 综合服务测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略)
2.2.2综合服务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略)
2.2.3综合服务其他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略)
2.2.4施工范围:(略)
2.2.5运营内容:
(1)运营管护:(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有效存续的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特别说明:(略)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测绘资质:(略)
(2)设计资质:(略)
(3)施工资质:(略)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4、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略)
3.5 项目相关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5.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5.3.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6施工机械设备:(略)
3.7信誉要求:(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略)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