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国际机场货运区围界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大兴国际机场货运区围界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项目地点:(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服务期:(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略)
3.2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略)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完整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应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所属时间为(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类似项目业绩:(略)
备注:(略)
3.4投标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5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3.7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标书款:(略)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略)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开标时间地点:(略)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不予接收投标文件的情形: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略)trade.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