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建设项目已由敖汉旗人民政府以敖政字[(略)](略)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敖汉旗政府可支配财政资金与整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标段名称:(略) 2.3 建设地点:(略)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略) 以上规模及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有部分调整,最终以审定的规模和内容为准。 2.5 项目计划投资额(不含运维费):(略) 2.6 招标范围:(略) 2.7工程质量标准:(略) 2.8 工期及运营维护期要求:(略) 2.9运营维护要求:(略) (2)年发电收益在扣除税金、运营维护费、土地租金等费用后全旗统筹使用,主要帮扶年度监测收入范围以下的农村牧区重点监测对象,助力乡村振兴,在继续支持用于脱贫户等困难群众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和奖励补助的同时,优化完善光伏帮扶收益分配范围,支持用于发展带动脱贫群众就业较多、持续增收的产业,支持用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规划项目。(电站收益严格按《内蒙古自治区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使用管理办法(实行)》(内乡振发〔(略)〕(略)号)执行,具体分配意见以旗人民政府制定的收益分配方案为准)。 (3)终止本项目运营维护后运营维护方自行处置自行购置资产,除运营维护必需品外招标人不予任何补偿。 (4)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维护期,运营维护管理费从项目入网发电收益资金内进行拨付(运营维护管理费暂定为0.(略)元/瓦,具体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协商解决)。 (5)在运营维护期间,运营维护单位需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行和维护,运营维护方不得将本项目土地、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等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6)项目建设完成后由运营维护方负责运营维护。运营维护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中标运营维护方继续运营维护。若中标运营维护方选择不再运营维护,须在运营维护期限结束前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7)项目运营维护期结束后,若中标运营维护方不再运营维护,招标人与运营维护方协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现有资产进行评估。运营维护方运营维护过程中所购置资产由运营维护方自行处置,不可处置部分除运营维护必需品外招标人不予补偿。 (8)项目运营维护期结束后,电池组件由厂家或专业回收处理公司负责回收及再利用。组件支架、基础钢筋等钢材由物质再生公司进行回收。所有的建(构)筑物及其基础由专业拆迁公司拆除、清理。电站区域地表由中标运营维护方负责结合当地的水土保持等环境治理专项活动,使其恢复至与周边相近的地貌。 (9)如运营维护期满后,中标单位不再继续运营维护,中标单位需将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相关的建筑和配套设施完整交还招标人,如有损坏需按照结算价格进行赔偿。运营维护相关未明确事宜中标后由招标人与运营维护单位协商解决。 2.(略)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项目电力入网等前期手续和项目用地相关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能力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①施工资质:(略) 3.2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管理工作。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自行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授权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且承担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的单位各自均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chifeng.gov.cn)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5)。 4.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技术支持电话:(略) 5、资格审查 5.1审查方式:(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2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流程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开“赤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按流程进行,网址为: 【http:(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交易平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单位:(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银行名称 | 子账号 | 账户名称 | | 标段编号:(略)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长青金帝支行开户行行号:(略) | (略) |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中国建设银行(新) | (略) |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王府支行:(略) | (略) |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交通银行赤峰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略) | (略) |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