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农机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遴选东方市(略)年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技能培训机构(第二期)的公告
根据《东方市(略)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东农〔(略)〕(略)号),为加快推进我市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推广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公开遴选(略)年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技能培训机构(第二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业主单位:(略)
(二)项目实施地点:(略)
(三)项目内容:(略)
(四)时间要求:(略)
二、项目资金
每位学员不超过(略)元/天(不含师资费),相关费用以实际参训人数为准。
三、有关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相关资质、资信良好的企业。
(二)报名材料
按照下列顺序装订并加盖骑缝章:
1.封面:(略)
2.目录:(略)
3.单位资信:(略)
4.授权委托:(略)
5.培训工作相关类似业绩;
6.实施方案;
7.报价单。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胶印装订成册,采取送达或快递邮寄方式(所有参加申报的材料概不退还)。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与遴选的企业,请携带报名材料一式3份(密封包装),于(略)年(略)月(略)日下班前报送至东方市农机服务中心推广站,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
2.联系人及电话:(略)
五、遴选程序
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不影响本次遴选。由我中心组织有关人员针对报名机构的综合情况进行遴选,选出最优培训方案为中标者。遴选结果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东方市(略)年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技能培训(第二期)项目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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