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的除外;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采购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正、反面);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9. 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略). 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略).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略).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略).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投标邀请函”-“供应商资格要求”之7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