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礼县民政局礼县西城老年养护院理疗康复治疗设备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礼县民政局礼县西城老年养护院理疗康复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略)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略)
投诉人地址:(略)
被投诉人1:(略)
地址:(略)
被投诉人2:(略)
地址:(略)
二、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略)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结果。
经核查,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略)号)第二章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的规定,该投诉事项不影响评标中标结果。
投诉事项2:(略)
经核查,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系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的规定,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略)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礼县财政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