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报价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报价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报价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报价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承诺书一/二/三/四(格式见附件);
(略).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报价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略)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报价供应商需配备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报价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略)年(略)月-(略)年(略)月的报价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报价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
5.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