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副食品实验检测产品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编号:(略) 三、项目概述:(略) 四、采购内容: 检测试剂供应类型应与国家公布的标准检测方法保持一致,如国家检测标准更行,则需同步更新检测试剂明细。检测试剂里包含检测过程中的配套耗材,配套耗材包含移液枪头、离心管、一次性橡胶手套、一次性蘑菇帽子、一次性口罩等,需符合国家相关检测耗材标准要求,其中这些耗材根据试剂的数量与试剂配套供应,实验检测试剂需求明细和耗材全年需求数量详见磋商文件。检测试剂的报价按照试剂/盒(含税、含运费、含配套耗材的费用等)进行报价,试剂报价中包含耗材的费用,耗材不单独报价。高于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检测试剂全年预计(略)万元(含税)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3.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有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当包含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采购方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全面履约能力,能提供相关信用等级和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7.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8.供应商在过往参加邮政企业采购项目中出现违约问题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9.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略).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略).与采购方邮政(含速递)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 (略).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户 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电子邮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