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
2.2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约 7.(略) 万平方米(折合 (略) 亩),总建筑面积约 (略).5 万平方米(暂定住宅面积(略).(略)万平方米,商业1.(略)万平方米,车位(略)个),主要涉及住宅楼、商业板块、车库等。本项目为在建工程,预计交房时间为(略)-(略)年。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略).(略)万元
2.4 招标范围: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管理。
(2)物业共有部位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化粪池清理,引导业主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业主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清理。
(3)共有绿地、景观、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同时对非法破坏、占用配套绿地(公共绿地区域)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4)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秩序维护以及车辆停放管理。
(5)采取合理措施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
(6)负责编制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共有绿地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7)制定本物业区域内服务应急事件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8)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9)承接查验。
((略))依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物业管理区域共有部位、共有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略))装修管理。
((略))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中标人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
提供特约服务,具体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有线、宽带等由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的除外。
((略))本项目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中标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并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略))负责到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将此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列。)
2.5 服务期:(略)个月。若物业管理服务期限届满时,该项目物业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则中标人将继续承担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直至该项目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且与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则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自然终止。相关细则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