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情况简介:(略)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略) | 标的物资产类型:(略)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略) |
|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已预留接入条件。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已预留接入条件。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已预留接入条件。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已预留接入条件。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已预留接入条件。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已预留接入条件。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出租标的现状1.物业空间按现状出租,现场仅完成了主体、出入口(下沉式广场)和风井混凝土结构施工并预留水电接入条件,具体实施及预留情况详见附件1《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车站物业空间设置情况及预留措施统计表》,以下简称《预留措施表》。2.承租人须自行承担物业空间达到经营条件所需的其他工程建设、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安装(包含但不限于主业不实施的物业出入口顶盖、外立面装饰、冷却塔、交通导向标识、与市政设施接驳、给排水、强弱电、通风空调、消防设备设施、电扶梯等工程内容的设计、采购、安装施工),并承担其后期维修维护费用。3.物业空间在轨道主业实施阶段仅初步按地下商业相关要求完成了防火分区划分并实施了疏散楼梯的土建结构,取得相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承租人在不影响轨道交通功能需求及运营安全的前提下,须根据自身业态需求进一步深化装修施工图、划分防火分区等方案设计工作,并自行按程序完善相应审批手续。4.如承租人需对出租人实施的土建结构或设施设备进行拆除或改造,须获得出租人书面同意,由承租人负责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5.本次招租标的物暂未办理完成用于商业经营的相关行政许可。业态1.承租人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或影响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业态,且不得经营与使用明火相关的业态。2.承租人业态规划应满足消防相关规范要求并自行办理物业空间消防手续。如因承租人业态规划导致物业空间部分面积不能使用的,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人提出调减租金的要求。出租标的移交条件为现状交付、承租人参与竞拍前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并承诺已了解物业空间现状,出租人与承租人办理书面交付手续。如交付时的现状与《预留措施表》存在差异的,以现状为准。合同签订本项目出租人为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最终由该公司与承租人签订合同。 |
| 对承租人资质的要求 | 承租人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 资格条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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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人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
| 安全生产 | 承租人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出租人将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贵阳火车站物业空间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并授予承租人在经营准备期、租赁期限、租赁范围内的商业经营、命名及与自身经营产品相关的广告资源设置权利:(略)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略)年 □(略)年以上 | (一)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为(略)年,租赁期限自物业空间起租日(即经营准备期满后的次日)起开始计算。2.如物业空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由于不确定因素导致各物业空间无法正常交付的,双方可根据事实情况另行协商确定物业空间的交付日期,如协商不成,租赁合同自行解除,预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二)经营准备期经营准备期为9个月,自物业空间交付日起计算。经营准备期是指用于承租人进行物业空间后续工程建设、装饰装修、设备设施安装,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和经营筹备的时间。经营准备期内不计算租金,但承租人须按规定承担经营准备期内的水费、电费、物管费和设备等因其使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
| 租金挂牌价 | (略)年租金:(略) |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
| 租赁押金 | | (一)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首年租金的(略)%(以万元为单位向上取整),承租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履约保证金提交至出租人指定账户。(二)待承租人、出租人双方履行完约定的合同义务或合同解除(略)个工作后,在承租人无违约且按合同规定缴清所有费用的前提下,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但不支付利息。(三)如交易机构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个月内承租人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月内承租人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但未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有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收取交易保证金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取消本次交易,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交易保证金 | (略)万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略):(略)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人。 | 报名资料:(略) |
| 承租人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人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略)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略)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略) |
| 附注:(略) |
| 项目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