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鄂教发办函〔(略)〕(略)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夯实学校消防安全基础,筑牢校园火灾防线,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略)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
二、组织领导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校园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各学院(各部门)党政负责人为学院(部门)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部门)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此次校园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略)年(略)月(略)日前)。各学院、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全国“两会”开始前)。各单位根据工作对象的特点,紧密结合工作岗位安全要素,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开展安全自查,注重检查日常工作台账记录与现场一致性,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宣传报道冬季火灾集中治理开展情况并分享链接至平安武软工作群。(略)年1月份开展寒假前安全大检查,结合各部门、各学院自查整改情况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略)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单位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单位无法解决、却亟待整治的问题,要进行汇总研究,在本单位的冬季火灾集中治理总结中向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或提出可行性建议。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学院、各部门总结,梳理形成学校专项治理工作书面材料。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主要内容:(略)
具体工作:
1.开展重点场所安全排查(自查与督查);
2.开展学生宿舍全覆盖大功率电器专项排查(自查与督查);
3.开展近年来装修改造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自查与督查);
4.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自查与督查)。
(二)持续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
主要内容:(略)
具体工作:(略)
(三)补齐消防设施设备短板
主要内容:(略)
具体工作:
1.开展校园消防设施检查(自查与督查);
2.开展校内充电设施安全检查(自查与督查);
3.开展校内消防设施重大事故隐患安全排查(自查)。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主要内容:(略)
具体工作:
1.开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学习(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
2.开展消防设备操作培训及演练(消防操作、保安人员);
3.开展消防应急知识培训(辅导员、宿管员、食堂操作员);
4.开展冬季火灾防控宣传教育和消防应急演练(各学院、各部门)。
(五)做好重要节点火灾防控
主要内容:(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各学院、各部门要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会议,研究部署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治理,切实履行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研判本单位、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形势,提高火灾防控工作政治意识。
(二)注重工作实效,落实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各学院、各部门要注重工作开展实效,将消防安全与本单位教学发展协调统一。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案例教训,专题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惨痛教训转化为推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有力举措。对照5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开展一次全区域消防安全排查,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原则,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做好临防范措施,按期整改销案,落实闭环管理,切实把火灾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三)保障信息畅通,按时报送材料。各学院、各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归档日常工作材料,于(略)年(略)月(略)日前提交《校园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盖章)和过程性材料(含工作方案、图片等);于(略)年2月(略)日前提交工作总结(盖章)及相关佐证材料。相关料报送以电子扫描件形式报送邮箱:(略)
附件:(略)
2.校园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3.关于开展(略)—(略)学年度寒假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4.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
5.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校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