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邀请书
(略) 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李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补工程(财政补助)招标公告/邀请书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泗阳县李口镇人民政府的(略)年度宿迁市泗阳县李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泗发改投【(略)】(略)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略) 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李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补工程(财政补助)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工期要求:(略)
2.4工程质量:(略)
2.5付款方式:(略)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略) 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李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补工程(财政补助),本项目标段位于泗阳县李口镇吴集村、其虎社区、崔陈村、李口社区、凌孟村。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泵站,新建涵洞、生产桥,新建管道灌溉、尿液池、田间道路,植物边坡防护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预算价:(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略)
3.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1.4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5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相互任职(或工作);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有效期内;
(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
((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略))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4.1投标报价((略)分):(略)
4.2施工组织设计及能力((略)分)
4.3业绩、信用(3分)
4.4答辩及其他(0分)。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开标地点:(略)
(http:(略)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略)
(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①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略)
②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邮编:(略) |
E-mail:(略) | E-mail:(略) |
(略)年(略)月(略)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项目投标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