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1月3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十、备注
1.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略)
3.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4.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略)-(略)。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略)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略)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5. 异议受理
(1)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略)](略)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if gte mso (略)]>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 话:(略)
2[if gte mso (略)]>[if gte mso (略)]>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 话:(略)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if gte mso (略)]>地 址:(略)
电 话:(略)
[if gte mso (略)]>[if gte mso (略)]>账 户:(略)
账 号:(略)
[if gte mso (略)]>开户银行:(略)
账 户:(略)
账 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