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学院新校区东区宿舍楼二期临时用电(略)kVA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学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润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略)
2) 工程建设规模:(略)
3) 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4) 工期要求:(略)
5) 工程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需达到四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略)](略)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略)年 (略) 月(略)日起莆田学院网(http:(略)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略)元),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招标人在莆田学院网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电 话:(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