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及市场条件,提高长春工程学院采购工作效率,现以遴选形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请合格参选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遴选机构数量:(略)
4.服务范围:(略)
5.服务内容:(略)
6.服务期限:(略)
7.服务要求:(略)
8.代理费用:(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参选人应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选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招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国际招标网进行备案,能承接相应招标代理业务。
3.外埠代理机构已完成属地化登记要求。
4.在长春市区辖区内(不含双阳、九台、榆树、德惠、公主岭、农安等市外县区)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招标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参选人只允许参与长春工程学院工程类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和长春工程学院货物、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中的一个项目遴选,不可重复报名,否则所报名项目均做无效处理。
三、报名方式
参选人需将清晰可辩的扫描件(PDF格式)报名材料发送至zccgl@ccit.edu.cn。报名截止时间:(略)
报名资料要求为:
1.营业执照(副本);
2.参选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3.参选人须提供(略)年内连续任意三个月或以上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参选人须提供(略)年内连续任意三个月或以上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
6.中国国际招标网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登记截图。
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对代理机构综合评审、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首先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进行初步综合评审,推荐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的代理机构名单。按照综合评审、面试考核得分合计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排名前(略)的参选人为入围代理机构,不足(略)家时按实际评审结果执行(详见遴选文件)。面试考核环节涉及到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略)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略)
3.响应文件送达方式:(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8:(略)
七、联系方式
遴选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