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出让公告(略)年宁研第(略)号该公告被浏览了4次 |
| 本期出让各地块相关信息 |
|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年宁研第(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略)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略)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规划用地总面积 (m2) | 实际出让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产业 类型 | 项目内容 | 出让年限 |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 控制指标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高度 (米) | 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比例 (%) |
1 | No.宁(略)Y(略) | 玄武区孝陵卫街道中山门大街以南、柳营西路以东地块 | 东至规划柳营路; 南至省农科院现状建成区; 西至柳营西路; 北至中山门大街及现状建筑 | (略).(略) | (略).(略) | (略)科研用地 | 生物育种 | 科研办公楼 | (略) | ≥(略) | Far≤1.8 | ≤(略) | ≥(略) | H≤(略) | ≤7 |
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No.宁(略)Y(略) | (略) | (略) | (略)万元或其整数倍 |
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略)-(略))、《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略)〕(略)号)《中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略)〕(略)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宁(略)Y(略)
(一)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该地块不可兼容其他生产服务用途设施,可兼容配套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略)平方米)的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面积的(略)%(仅可配建于地下部分),兼容设施全部自持,按科研用地管理、登记。
(三)项目建成后,地上建筑面积的(略)%(该部分为建筑物的整层或相邻单元)对外整体销售,整体转让或销售对象不得为自然人且须经过玄武区人民政府书面同意。项目自持部分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对外租赁时应符合种业农业或农业产业化领域等相关产业业态要求且须报玄武区人民政府书面同意。
(四)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玄武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玄武区人民政府全程监管。
(五)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意见为准。
(六)该地块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应征求地铁主管部门书面意见。随着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设计的不断深化和工程条件制约,线路、站点及出入口、风亭等附属设施位置有调整的可能,政府保留调整权利。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略)
五、竞买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二)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略)%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竞价时间
(一)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二)有意竞买人请于(略)年1月7日至(略)年1月(略)日(略):(略)
(三)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略)年1月(略)日上午(略):(略)
1月(略)日 | (略):(略) No.宁(略)Y(略) |
在挂牌时间截止((略)年1月(略)日(略):(略)
七、成交手续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八、其他
(一)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二)出让人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四)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年(略)月(略)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略)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略)
网站:(略)https:(略))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略)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略))
联系电话:(略)
业务咨询电话:(略)
财务咨询电话:(略)
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