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街东魏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街东魏土地外包项目(街东魏集市)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采用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竞价)标的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地点:(略)
3、项目说明:(略)
4、挂牌(竞价)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略)
二、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无诉讼纠纷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成交价款的能力。
三、申购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9:(略)
四、网上竞价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者,请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注册登记申购(网址http:(略)
2、网上验证:(略)
3、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六、标的租赁用途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资产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代理机构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产权登记及瑕疵情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租赁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资产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承包方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缴纳押金5万元,汇入指定账户,合同结束后返还(无息)。
3、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地块现正在使用中。承租方须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清场工作,出租方不予协助。
4、承租方不允许搭设建筑物、大棚等地上附着物,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纠纷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遇特殊原因需加装服务配套设施的,需经甲方确认同意。
5、周边土地性质承租方不允许改变,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纠纷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若转让、转租给第三方商户时,合同协议需一年一签,不得超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租赁期。
7、承包方必须做好大集外道路交通治理工作,禁止院外摆摊,逢集日安排专人值班,维持好周边秩序,防止出现交通拥堵现象。
8、本次出租标的资产若存在其它本公告未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清场产生的费用、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本次竞价成交的承租方承担。
9、租赁期内,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等全部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纳租赁价款,并在租赁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将标的资产交还出租方。
(略)、标的不得用于违法违规等事项,承租方有任何一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略)、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标的资产的实际管理人及安全环保责任人,对使用租赁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安全环保生产主体责任,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及伤亡事故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承租方所进行的一切经营活动一律以承租企业名义开展,并作为经营责任主体承担相应责任,不得以出租方名义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略)、若因政府或出租方有新规划建设、拆迁、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承租方无法继续租用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限期全部撤出,且拆迁补偿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再对其进行赔偿,已支付未到期的租赁价款,按照一定比例退回承租方。
(略)、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事项给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资产,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所交纳的租赁价款、交易服务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略)、本项目合同签订由律所监管签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日期:(略)
(终稿)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街东魏土地外包项目(街东魏集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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