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略)年区属城市道路日常养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石景山区(略)年区属城市道路日常养护工程(工程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石景山区(略)年区属城市道路日常养护工程(工程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石景山区(略)年区属城市道路日常养护,包括但不限于预计养护总维修面积5.9万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计划维修面积(略)平方米,人行步道计划维修面积(略)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略).(略)(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略)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石景山区(略)年区属城市道路日常养护,包括但不限于预计养护总维修面积5.9万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计划维修面积(略)平方米,人行步道计划维修面积(略)平方米。计划日常养护维修桥梁共计(略)座。区属其他市政设施包括:(略)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
3.2本工程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4.1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9:(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北京市京原西街6号院(石景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址))7层开标室(以当天显示为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石景山区)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略) | 传真:(略) |
电子邮箱:(略) | 电子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