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略)年老旧小区整治增补项目设计单位补疑1
(项目编号:(略)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2投标人业绩要求”中“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或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设计业绩。”我单位提供的业绩合同内容为安置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我单位承担工程设计内容具体工作为小区既有消防系统的管网和设备进行维修改造设计,且有审图合格证。请问是否符合投标人业绩要求?
答:(略)
2、本项目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所要求的“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我单位为高等院校全资的国有企业,公司领导管理层及项目负责人为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由学校任命委派,社保(医保)也由学校统一购买,对此类人员如我单位提供人事关系证明以及学校为其缴纳的医疗保险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略)
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所要求的“4.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略)
4、本项目小区定位图现已补充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自行下载。
注:(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