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斧头湖等5个湖泊绿色生态渔旅综合开发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条件 | 内容 | 备注 |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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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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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企业资质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3+4资质 |
1 | 设计资质 |
| 投标人满足以下①或② |
| ①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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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二选其一 |
|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 施工资质 |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 |
| ①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条件,联合体资质认定原则:(略) |
| ②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 ③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业绩 |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满足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投资额不少于(略)万元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若设计合同不能证明其投资额的则还需提供招标公告或前期批复文件等资料,判定业绩有效的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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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提供任一年((略)或(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牵头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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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人员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3 |
1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④ |
| ① | 具备以下任一项资格:(略) | 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
| ② | 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
| ③ | 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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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施工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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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负责人 |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 |
| ① | 具备注册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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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 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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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负责人 |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③或②+③ |
| ①市政公用工程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具备中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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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水利水电工程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具备中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 |
| ③社保证明 | 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