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 三亚市海棠区南田农场(原三亚斯顿湾项目)(略).(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转让 |
项目 编号 | QY(略)HN(略)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标的简况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地块面积(㎡) | 用途 | 评估值(万元)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三亚市海棠区南田农场(原三亚斯顿湾项目)(略).(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转让 | 约(略).(略) | 城镇住宅用地(设定)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权证编号 | 琼((略))三亚市不动产权第(略)、(略)、(略)号 |
标的 情况 | 1、该标的共3宗地块,位于三亚南田温泉风情旅游城,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设定使用年限为(略)年,地块一设定土地面积(略).(略)㎡,琼((略))三亚市不动产权第(略)号,宗地号(略)-(略)-(略),现状为空地;地块二设定土地面积(略).(略)㎡,琼((略))三亚市不动产权第(略)号,宗地号(略)-(略)-(略),现状建有两层活动板房等附着物;地块三设定土地面积(略).(略)㎡,琼((略))三亚市不动产权第(略)号,宗地号(略)-(略)-(略),现状建有游泳池。 2、该地块规划建设指标为:(略) 3、该地块不存在出租、共有、抵押、查封等情形。 4、该地块的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收齐转让价款后进行补交。 |
特别 告知 | 1、三亚斯顿湾项目位于三亚南田温泉风情旅游城。转让方曾与海口利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达公司)、海口宝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峰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书》,将该地块分别转让给利达公司、宝峰公司。因年代久远且项目签订转让合同时未标注项目宗地界址点和四至范围,致使项目合同签订面积(略).(略)亩,与转让方提供的项目用地红线范围面积((略).(略)亩)相差6.(略)亩。根据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分析,项目已过户土地面积(略).(略)亩,由于因政策原因,剩余(略).(略)亩(含本次挂牌转让地块)一直无法过户至利达公司、宝峰公司名下。 2、根据《三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自然资源部(略)年正式下发版)、《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略)年8月(略)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勘测定界成果,项目未过户土地中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且符合控规的可处置面积为(略).(略)㎡,其中琼垦局经合字〔(略)〕(略)号处置地块一面积(略).(略)㎡、琼垦局经合字〔(略)〕(略)号处置地块二面积(略).(略)㎡、地块三面积(略).(略)㎡。故本次处置的地块面积以(略).(略)㎡为准。 3、该宗处置地块为海南农垦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在本地块进行交易之前,利达公司、宝峰公司已先行投入并进行开发建设,涉及一系列项目前期开发成本,具体涵盖地块规划设计投资、建筑物、构筑物、其附属设施以及设备投资等。根据该历史遗留项目解决方案确定的多方受益原则,受让方须负责解决利达公司、宝峰公司投入项目前期开发成本事宜,具体解决方式由受让方与利达公司、宝峰公司协商。转让方在此过程中,明确声明不承担对前述成本认定的责任,不参与相关工作,亦不对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或纠纷进行介入。受让方不得因该问题向转让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4、现地上仍有利达公司、宝峰公司建设的大门、游泳池及两层活动板房等附着物,但均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利达公司、宝峰公司已同意在交易平台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略)日内,自行将其所有的地上附着物、青苗以及生产、生活物资等搬离、清退,清退费用由受让方负责。如两家公司逾期未搬离、清退的,受让方可自行搬离、清退,具体清退费用承担由受让方与利达公司、宝峰公司协商解决。 5、.转让方已以通知送达方式单方解除原来与两家分别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书》及相关的补充协议等合同性文件。 6、受让方竞得土地后,未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以转让或以股权变更方式变相转让土地。 7、意向竞买人可到交易平台查阅该项目土地评估报告及该项目土地存在的历史债务情况等相关内容。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略).(略) |
评估基准日 | (略)年(略)月(略)日 |
评估机构 | 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略)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1、海南农垦神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2、中共海南农垦神泉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 3、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略)年第(略)次总办会纪要 4、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略)年第(略)次党委会纪要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三亚市人民政府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宗地不存在法律、法规等限制转让的情形,已经海南省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转让,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条件。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5、转让方对转让标的存在的问题及瑕疵进行充分披露,且负责解决挂牌期间及成交后出现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海南产交所无关。(本公告特别告知中要求受让方自行解决的除外)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意向竞买人电话、邮寄、口头报价。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买:(略) 2、意向受让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定为受让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价款(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 3、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略)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交易价款。若在(略)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价款)。如未竞得,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5、标的的清场工作由受让方负责。 6、土地交付方式:(略) 7、标的以现状转让,在提交标的竞买申请之前,意向方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网上交易公告、网络竞价须知、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参加网上竞买活动。参与现场查看及主动放弃现场查看权利的意向方,一旦报名并缴纳保证金都将视同竞买方已实际全面了解拟购标的物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披露的信息),并完全接受和按现状接收土地,且对网络竞价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条件、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无论双方对现状的理解是否一致,实际面积与不动产权证面积是否有差异,均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成交后受让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和抗辩。 8、该地块转让后,受让方须严格遵守合同附件1出让合同中所约定的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等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原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 9、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执行。 (略)、竞得土地后,受让方须按规定完善该宗地施工报建、地质、压覆矿、消防、环保、土壤等审批手续,方可动工建设。 |
标的 交割 |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略)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成交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5、重要提醒:(略) |
现场 展示 | 公告期内 |
报名 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
报名 手续 | 1、意向受让方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3、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略) ⑤承诺书(原件); ⑥非失信被执行证明(原件) ⑦其它相关材料。 4、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①申请文件在规定申请截止期限后提交的; ②申请文件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③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④竞买保证金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存入指定账户的; ⑤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⑥竞买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略)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价成功后,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价款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 ),竞价未成功的,交易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转让方、产交所可取消其竞得资格 ,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存在(4)(5)(7)的情况的,受让方另按成交总价款的(略)%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略)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委托合作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
竞价安排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 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三亚市海棠区南田农场(原三亚斯顿湾项目)(略).(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转让 | (略)月(略)日(略):(略) | (略)月(略)日(略):(略) | (略)元 | (略)秒 |
附件 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附件1 4、承诺书 |
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略) 技术支持:(略) |
单位 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略)号华夏银行大厦(略)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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