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构成 ((略)分)
| 投标报价:(略)技术响应:(略)商务响应:(略)售后服务:(略)安装方案:(略)业绩:(略)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本工程采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评标办法”中方法三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即:(略)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 7≤有效投标文件<(略)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 有效投标文件≥(略)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 值=(略)%,K 值取值范围为 (略)%-(略)%。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3 (1) | 投标报价 ((略)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略))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5)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 (2) | 技术分((略)分) |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略)分) | 按照投标人对投标设备的功能、技术方案、技术参数、配置、性能情况是否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价。参数不满足技术要求的出现一个负偏离扣3分。注:(略)2、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2.2.3 (3) | 商务分 (5分) | 付款方式 (2分) | 响应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的得 2 分,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不得分。注:(略) |
交付使用期(3分)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不得分。注:(略) |
2.2.3(4) | 售后服务((略)分) | 售后服务方案((略)分) | 1、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及维保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质保内容、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质保期满后维保方案等内容。 方案内容详实、完整、叙述清楚且合理的得 4-5分;方案内容基本可行、基本清楚的得 2-3分;方案内容不可行或不清楚的得 0-1 分2、满足招标文件两年免费质保的基础上,另外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略) |
2.2.3 (5)
| 安装及调 试方案 ((略)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略) 分)(暗标编制) | 投标人须提供完整、详细、可行的安装及调试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略)优:(略)良:(略)一般:(略)该项未见阐述不得分。 |
2.2.3 (6) | 投标人业 绩(5分) | 投标人业绩 (5分) | 投标人(略)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略)万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业绩中应包含空气能采暖热源项目),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最高得5分。本项共计 5 分。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明材料(须上传投标文件)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及内容,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2)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出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及数据,不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
(1)本次招标要求提交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都需将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评标时相关信息从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否则不予计分。(2)上表中主观评分(主观评分项为:(略)(3)本项目“安装及调试方案-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采用暗标制,投标人须将上述方案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4)暗标编制说明:(略)特别提醒:(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