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激光加工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激光加工系统(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激光加工系统(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设备名称:(略)
2.2 招标编号:(略)
2.3 数量:(略)
2.4 技术规格:(略)
2.5交货地点:(略)
2.6交 货 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略)
3.3 业绩要求:(略)
3.4 信誉要求:(略)
①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略)
②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略)
③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
④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供货记录。
3.5 其他要求:(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以上所有证明资料及截图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略)4年(略)月(略)日起至(略)5年1月2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略)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发售地点:(略)
4.3 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期间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略)trade.com.cn/)上在线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咨询电话为:(略)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还需支付交易平台服务费(略)元/标段(包),交易平台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只有通过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获取方式方为有效),报名成功后自行获取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和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5年1月(略)日9时(略)分。
5.2 递交方式:(略)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略)trade.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5年1月(略)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略)
8.特别说明
本有意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步骤:
(1)注册:(略)
(2)技术支持:(略)
本项目使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程序,仅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具体请参看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的【投标人操作手册】,有关事项请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联系。
9.监督部门
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部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