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兰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已由哈农复【(略)】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区级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2.6质量标准:(略)
2.7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1个标段。各标段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投标人如果在2个标段同时取得中标机会,将按投标报价金额由大至小排序确定中标的标段,报价一致则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得分高的优先,直至确定所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第一标段:(略)
建筑物(略)座,其中:(略)
修缮田间道路 (略)条,总长度为(略).(略)公里,其中:(略)
第二标段:(略)
第三标段:(略)
第四标段:(略)
第五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第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第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其以上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其以上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第三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第四标段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共五大类)。
第五标段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造价咨询:(略)
3.2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略)年(略)月-(略)年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略)】(略)号文件规定】。
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略)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略)年(略)月-(略)年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略)】(略)号文件规定】。
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略)
第三标段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略)年(略)月-(略)年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略)】(略)号文件规定】;同时要求:(略)
第四标段检测服务负责人:(略)
第五标段1.项目总负责人1人:(略)
3.3信誉要求:(略)
3.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审查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无需提供截图)。
3.3.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无需提供截图)。
3.3.3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五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2家单位;第五标段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工程造价单位。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略)年3月5日(略)时(略)分至(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3月(略)日9时(略)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略)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略)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略).联系方式
监 督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