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略)年度行
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
告》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市政府于(略)年(略)月(略)日,向市人大第十六届第(略)次主任会议和第(略)次常委会报告《东方市(略)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已通过会议审议。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现予以公开。
根据《东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反馈〈东方市(略)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函》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涉及的问题点及整改措施
问题一:(略)
整改措施:(略)
问题二:(略)
整改措施:(略)
问题三:(略)
整改措施:(略)
二、今后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单位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财政部下发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东方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大力气狠抓资产处置环节出现的漏洞,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二)依托信息管理,强化资产动态监管
依托预算一体化资产管理模块,推进资产信息化管理,严格资产闭环管理,以实现国有资产科学配置、高效使用和规范处置为目标,着力形成资产“入口-使用-出口”的管理闭环,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价值管理形成有效防护和有力保障。
(三)部门联动推进,强化资产有效盘活
一是完善核算。逐步完善资产会计核算,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二是建立台账。持续推进我市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动态更新低效闲置资产台账;三是分类施策。对低效闲置的存量资产进行分类,采取出让、调剂和出租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盘活,确保资产盘活利用成为常态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