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初步设计文件:(略)工程总承包报价:(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项目管理机构:(略)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略)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共(略)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4%、5%、6%、7%中确定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说明:(略) |
说明:(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以下的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上述各阶段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 | 初步设计文件((略)分)(暗标) | [if !supportLists]1.[endif]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 ,构思新颖。(0-1分)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0-1分)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1分)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0-1分) |
[if !supportLists]2.[endif]总平面设计(4分) | 1. 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0-1分) 2. 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 ,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 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 ,使其满足使 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0-2分) 3. 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0-1分) |
[if !supportLists]3.[endif]建筑设计(4分) | 1. 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0.5分) 2. 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0.5分) 3. 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0.5分)4. 报告厅的室内设计及声学设计措施(0-1分) 5. 图书馆室内设计 (0-0.5分) 6. 校史馆展厅的平面布置及展示板块划分合理(0-0.5分) 7.其他室内空间设计(0-0.5分) |
[if !supportLists]4.[endif]结构设计(3分) | 1. 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 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0-1分) 3. 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0-1分) |
[if !supportLists]5.[endif]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4分) | 1. 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2. 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3. 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1分) |
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 2 分 ) | 1.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0-2分) |
7.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分) | 1.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0.5分)2. 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0.5分)3. 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0.5分)4. 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0-0.5分) |
8.经济分析(1分) | 1. 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0.(略)分)2. 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0.(略)分)3.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0.(略)分)4. 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0.(略)分) |
9.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0.5分)2.初步设计接近施工图标准的程度(0-0.5分) |
注:(略)第二阶段:(略)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暗标 | (1)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 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7-1分);(2)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 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7-1分);(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略)(4)施工的重点难点:(略)(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略)(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略)(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略) |
注:(略)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 (略)页,每超出一页扣0.1分。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0.5分。②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资格的得0.5分。③设计单位配备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注:(略)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的规定,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略))(略)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5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6分) | 依据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东建〔(略)〕(略)号文件中附件“(略)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东建[(略)]7号文件中附件“(略)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的得分计算,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信用考核得分/(略))*61、首先“(略)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中有得分的 (略)家建筑企业按信用评价结果得分;2、其次“(略)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中没有的建筑企业按东建[(略)]7号文件中附件“(略)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进行打折,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和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同资质同级别的取0.(略),相差一个级别的取0.9,相差两个级别的取0.(略);(仅限(略)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有得分的(略)家企业,市政信用考核的初始信用分不作参考。)3、如东县新入库建筑业企业和如东县外企业首次进入如东市场,初始分为如东县县内建筑业企业信用分的平均分,即为(略).4分。注:(略)4、如为联合体投标,信用分按得分高者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