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一期)工程(第一批)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南漳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一期)工程(第一批)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略)](略)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漳县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建设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略)% ,招标人为 南漳县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略)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略)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略)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略)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略)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略) |
| 2.6其他:(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详见本公告附录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略)年1月1日至 (略)年1月6日(略):(略)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
| 9.联系方式 |
(1)招标人:(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子邮件: | (2)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子邮件: | (3)行业主管部门:(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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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 |
| 附录:(略)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略)(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2)资质条件:(略)(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状况,应提供(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4)业绩要求:(略)(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略)(6)项目管理人员要求:(略)(7)其他要求:(略)定为无效。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