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签订合同时间:(略)
(1)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免税产品,投标人应报人民币免税价(CIP,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价。报价中含外贸代理服务费及海关进关等相关费用)。
(2)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非免税产品,投标人应报人民币含税价(福建医科大学校内指定地点价)。交货时应提供相关的海关证明资料。
(3)若投标人所投的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报产品到达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的人民币价。
(4)投标报价含产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5)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成套产品,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出配套各产品的分项报价(进口产品须注明含税价或免税价)及来源地。
2、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货物就位的一切费用。3、付款方式
(1)国产及进口非免税产品付款方式:(略)
(2)进口免税产品付款方式:(略)
5、若中标产品为进口免税产品,采购人、中标人将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外贸公司办理货物进口减免税等进口相关手续。
6、验收要求:(略)
六、违约责任1、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略) %。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略)天以上(含(略)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3、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逾期(略)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略)%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4、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略)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