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略)地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略)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致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R(略)地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略) 2、项目规模:(略) 3、设计合同估算价:(略) (略)万元。 4、设计服务期限: A、方案设计阶段:(略) B、后续设计服务:(略) 5、质量要求:(略) 6、标段划分:(略) 7、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地上及地下所有建(构)筑物的方案设计(达到设计方案报批深度);其它设计服务内容:(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 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略)〕2号)文件执行; 3、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略) (7)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1月3日至(略)年1月(略)日。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1月(略)日9时(略)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评定分离方法,具体详见附件。 八、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1月3日 附件:(略)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开标时特别说明: </p)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技术标的评标。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2 |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授权委托书 | 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 3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4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 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略)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须提供:(略) | 7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8 |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三、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审(暗标,满分(略)分) 注:(略) 技术标上传于“勘察设计方案”模块。 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技术标的最终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的定位及设计思路 | (略) | 根据规划设计条件,提炼项目所在区位传统建筑及文化特色,确定具有在地性和原创性的项目定位,明确清晰的设计思路。 1)优:(略) 2)良:(略) 3)一般或差:(略) 4)无不得分。 | 2 | 建筑设计构思 | (略) | 结合基地周边濠河风景区自然景观,地块西北角保护建筑,综合考虑寺街历史保护街区现状面貌及后期规划发展等因素,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处理好沿街沿濠河效果、空间关系等,结合多媒体展示对建筑设计效果进行评比。如无多媒体展示,此项最高评分不可为优等级。 1)优:(略) 2)良:(略) 3)一般或差:(略) 4)无不得分。 | 3 | 总平面设计 | (略) | 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设置适宜的地块内部街巷尺度,有序组织住宅人行、车行出入口;处理好各级空间之间衔接关系,融入城市肌理;结合地块内部及外部景观资源,合理布局住宅及配套用房;充分利用市政道路界面设置地块消防车道,疏散出入口,扑救设施;构成清晰有序的功能分区,塑造良好的空间效果。 1)优:(略) 2)良:(略) 3)一般或差:(略) 4)无不得分。 | 4 | 方案设计 | (略) | 建筑形象在满足现代生活居住需求的同时充分考虑与地方传统建筑及文化结合;户型布局应适应当地目标客户生活需求,结合每户的位置及朝向设置庭院、阳台、露台等多层次室外、半室外空间;户型空间方整,可分可合的大空间布局满足客户多样化户型需求;结合下沉庭院或采光井等做法提升地下空间的使用体验;建筑立面应与项目定位所匹配,引领当地客户的审美需求。 1)优:(略) 2)良:(略) 3)一般或差:(略) 4)无不得分。 | 5 | 方案创新设计 | 5 | 贯彻运用新理念,新技术,将新时代的生活理念融入设计方案中;结合产品定制化理念设计,打造“建筑、园林、户型、装修”一户一定制的别墅产品。 1)优:(略) 2)良:(略) 3)一般或差:(略) 4)无不得分。 | 6 | 质量、进度要求 | 5 | 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满足各阶段设计要求及设计工期承诺要求;设计质量、落地效果、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且可操作性强。 1)优:(略) 2)良:(略) 3)一般或差:(略) 4)无不得分。 |
2、商务标(满分(略)分) 2.1资信业绩部分((略)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1 | 投标人业绩((略)分) | 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参与过含方案设计阶段的房地产开发3层及以下住宅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略)分。 以上住宅业绩指总建筑面积在1.3万平方米及以上且业态包含3层及以下住宅。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若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建筑面积等评审要点的,则另须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如果设计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建筑面积不同,按照建筑面积较少的计取。 本项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可以重复计分。 联合体项目业绩不得分。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中获取。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 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任职期间负责过方案设计阶段的房地产开发3层及以下住宅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以上住宅业绩指总建筑面积在1.3万平方米及以上且业态为3层及以下住宅。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若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等评审要点的,则另须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如果设计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建筑面积不同,按照建筑面积较少的计取。 本项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可以重复计分。 联合体项目业绩不得分。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中获取。 | 3 | 投标人荣誉(4分) | 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奖项证书颁发时间或获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勘查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设计奖项的,每提供1项奖项加1分,最多得4分(同一项目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 | 提供设计合同及获奖证书 上述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中获取。 |
2.2经济标(投标报价)评审((略)分)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不超过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2)确定评标基准价:(略) (3)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略)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投标报价每上浮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下浮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直线插入法,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备注:(略) 3、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评委完成评标后,应按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7名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总得分相同且影响入围时,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入围;如总得分和技术标得分均相同时由招标单位以抽签形式决定中标候选人入围单位。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投诉或质疑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七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再递补。 注:(略) 4、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讨论汇总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略) 四、定标程序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1、组建监督小组; 2、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或以上单数; 3、定标会议 招标人应当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略)日内召开定标会。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的原则,采用直接票决定标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拟中标人。 招标人在定标前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等。 4、中标候选人递交的定标评审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含技术标及商务标,且必须与在CA系统上传的内容一致); 2)投标人认为可体现其履约能力、企业综合实力的其他相关资料(结合定标(择优)因素要求提交)。 5、定标评审资料的递交。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定标评审资料,具体如下: ①定标评审资料(含技术标、商务标和定标(择优)因素要求的其他材料)5套(纸质)。 ②U盘(含所有定标评审资料内容)1套。 投标人须自行制定标评审资料的封面,并将上述资料并分别密封在对应封袋内提交(纸质材料还需自行制定目录,提供复印件或打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定标评审资料-技术标”、“定标评审资料-商务标等”、“定标评审资料-U盘”、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评标资料及定标资料的复印或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以上所有资料在定标前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具体通知进行递交。 如未按时递交或被发现定标材料与在CA系统上传的内容不一致的,视作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投标文件内未涉及到的定标(择优)因素的相关资料,如投标文件其他节点未上传的,需将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定标所需其它材料中,并制作好相关目录。 中标候选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截止前递交定标评审资料,视为自动放弃定标评审,其余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步定标评审。 6、定标(票决法) (1)票决法:(略) (2)定标(择优)因素:(略) 定标要素 | 定标标准 | 投标方案优劣 | 根据中标候选人概念性设计方案的优劣,对安全、绿色、节能、环保、功能、技术、经济和效果等内容编制的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 | 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 根据中标候选人拟派本项目团队相关人员的资信实力(执业资格、职称、业绩等)进行横向比较。业绩数量提供不超过(略)个。 | 企业信誉和履约情况 | 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用情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记录)、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进行横向比较。 |
五、在定标结束后将对定标结果公示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六、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拟中标人因质疑投诉问题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七、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